6月10日,李某、蔡某驾驶一辆挂有豫B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到达南港码头欲过海。南港管理所汽车查危员发现该车车内货物有异常后立即通知引导员查看,该车货物皆为铁桶,共137桶,且铁桶上标有有毒标志。
接报后,火车轮渡南港派出所民警赶赴现场,对半挂牵引车及其司机进行控制。近一周的调查后,派出所提查明137桶危险物质为RDS废催化剂(HW50废催化剂),危险特性属毒性,共计34.04吨。
据相关媒体报道,2016年6月两辆载有近80吨含汞危险废物的大货车从内蒙古出发,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显示,这些危险废物应该被运到贵州省进行回收处理。但是,在运行途中,危险废物却被分为两批,非法转运、倾倒在了洛阳市境内,给当地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不良的社会影响。此次事件中,危险废物非法运输是直接导致以上事故的重要环节,而危险废物的产生企业、处置企业也都因此事件对环境和社会产生的严重危害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采用联单管理办法,通常简称为“五联单”。
危险废物的正规运输主要包括以下5个步骤:
第一步,产废企业和处置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合同;
第二步,产废企业上报环保局、环保厅,环保厅下发红头文件;
第三步,当地环保局颁发五联单给企业,并让危废处置企业提供有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运输公司派出车辆,车内需装有摄像头全程监控,并派专人押车;
第四步,运输车辆将危险废物转移到五联单上登记的回收处置企业,并加盖公章;
第五步,将五联单的回执单交到发货单位,运输结束。
总之根据相关规定,从事危险废物运输的企业,应符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规定;相关企业负责人、技术人员等,也要按时参加由环保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环保、交通部门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违法违规的运输行为和个人,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危险废物的产生、运输及处置需要一个严格的监督和相关配套服务,特别在涉及到跨省转移等环节。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危废运输途中的安全,才能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危废运输犹如路上流动的“炸弹”,必须确保其安全、科学、高效地进行运输,这不仅仅需要一位负责的司机,还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关注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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