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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厅:固危废信息化管理现状及后续发力点

第六章 固体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

第一节 信息化环境管理要求

一. 《固废法》对信息化环境管理提出了哪些要求?

(1)明确提出政府部门建立信息平台、实现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能力的要求。《固废法》第十六条提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全国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推进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第七十五条提出“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和产生数量,科学评估其环境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并通过信息化手段管理、共享危险废物转移数据和信息”。

(2)明确提出产废单位建设和应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固体废物管理的要求。《固废法》第三十六条要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第七十八条要求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信息。

(3)明确提出一系列依托信息化技术实施的管理制度。《固废法》第二十八条提出,建立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信用记录制度,并将相关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第二十九条提出,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及固体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单位的信息发布和信息公开制度。第八十二条明确运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和危险废物转移全程管控、提高效率的要求。另外,《固废法》中涉及到固体废物管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分级分类管理等制度,也都需相应的信息化手段提供有效支撑。

二. 固体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已取得哪些初步成效?

(1)形成全国统一的固体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网络,主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业务实现网上办理。实现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全面应用,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商榷线上办理。实现危险废物申报、管理计划备案、危险废物经营情况年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补贴申报等业务全部网上办理。

(2)形成基础管理数据库和数据基础分析与支撑能力。纳入固体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的企业数量和废物数量不断增长,形成全国危险废物产生、转移、经营情况等基础数据库。实现对全部纳入基金补贴管理范围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的实时监控和全程记录。形成化学品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初步计算毒理能力。有力支撑了“清废行动”“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等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点任务,“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制定等生态环境领域管理工作。

(3)部分地区和行业采用物联网等技术初步实现全过程、可追溯的管理能力。建立“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能力,必须依托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同时辅以5G、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不断提升监控和追溯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初步形成了以物联网技术为基础的全过程监控体系,初步具备了信息化追溯能力。

三. 对比《固废法》的要求,信息化能力建设需在哪些方面发力?

(1)技术上亟待升级和换代。现有信息化环境管理系统的整体架构和技术手段均难以满足《固废法》提出的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的要求。还缺少统一的新一代信息化技术架构、物联设备和接口等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联技术设备、应用软件开发的投入和产业化不足。固体废物管理的大数据分析、数据挖潜应用能力较为落后,与新时期支撑政府管理和服务社会、企事业单位的需要还有差距。

(2)制度上需要调整和创新。一方面,固体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便利了现有管理制度的实施;另一方面,也对现有制度提出了改进和提升的要求。例如数据的质量保障和应用场景问题,信息化环境管理流程和数据的法律地位、效力问题等。这些都是制约信息化发展,同时又需要在推进信息化过程中予以解决的问题。

(3)应用上还需大力拓展和提升。信息化工作虽然在支撑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支持相关部门业务办理和服务企业、社会需求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与未来信息化手段能够提供的支撑相比,仍有巨大的提升空间。一方面,如对生态环境部门排污许可制度实施、环境执法工作的支持等;更大的领域,如对国家和地方税收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实施等方面的支持。同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其他领域一样,信息化工作也将为固体废物管理和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极大便利并产生积极深远的影响。

四. 下一步重点推进信息化工作的重点有哪些?

(1)统筹推进信息化软硬件升级,积极采用以物联网为代表的新技术,确保能力跟得上。做好全国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依托项目建设,在国家层面建立以物联网技术为基础的、业务模式开放的、兼具管理和服务功能的新技术架构和平台。制定兼具统一性和兼容性的新一代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标准,既保证全国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又兼顾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特色管理需求。不断引入和应用先进成熟技术,保障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能力的实现和持续提升。

(2)加强信息化手段对现有环境管理制度的支撑,推动各项制度落地,保障效果看得见。继续优化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管理计划备案等功能,实现智能化分析和管理。不断扩展纳入信息化环境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范围和废物种类,实现应管尽管。推动企事业单位内部固体废物信息化环境管理与企业管理的融合,落实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强数据共享和功能开发,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固废法》中明确的信用记录、信息发布和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分级分类管理等制度实施的技术支持。

(3)推进数据共享和大数据能力建设,不断开拓新的支撑和应用领域,做到眼界放得宽。整合固体废物管理相关各部门数据,打破数据孤岛,提升固体废物大数据分析和应用能力。实现移动端数据库的联通和应用持续升级。根据政府管理和社会服务的需求不断实现和优化调整新功能应用。促进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数据为税务征收和减免、产业发展政策制定、物资再生和循环利用等领域提供增值服务。

(4)建立与信息化发展需求相适应的配套管理制度,推动两者相互促进,实现步子走得稳。研究并制定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和信息化追溯的具体要求、目标、各方权责、数据应用等方面的管理规范。积极稳妥开展试点,探索国家资金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的多渠道投融资模式,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固体废物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研究总结信息化对管理模式的促进和倒逼作用,推广第三方服务等形式。优化和完善基于全面信息化的环境执法等管理模式。

第二节 生态环境部门信息化环境管理

一. 福建省生态云平台、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和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的三个平台有何作用?

福建省生态云平台是针对生态环境部门管理人员用户,通过环保专网登入的监管应用平台,是一个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的云平台,是形成分析决策指挥一张图的平台。

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是针对企业环保用户,通过互联网登入的服务应用平台,具备在线培训、预警提示、整改互动等功能,宣传贯彻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引导企业开展对标找差,提升企业自身生态环境管理水平的平台。

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是针对生态环境部门管理人员、企业固体废物环保用户,通过互联网登入的应用平台,是固体废物领域专用的平台,是实现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过程应用平台。

二. 福建省生态云平台和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有什么关系?

福建省生态云平台涉及13大业务板块,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是其中业务版块之一,可在一张图上,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全过程监管的分析指挥决策提供信息化支撑。

三. 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和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有什么关系?

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是企业登录生态环境保护业务信息系统的门户,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是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的子平台之一,两平台之间已实现单点登入,即企业只要登入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即可进入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无需二次输入用户名和密码。

四. 福建省生态云平台主要有哪些特点?

2018年4月以来,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福建省生态云平台建设和应用作为“一把手”工程,以应用促建设,通过多次迭代升级,形成2.0版本,主要特点有:

立足“高”:强化顶层设计,强化全省一盘棋,强化一把手工程,高标准谋划、高标准实施、高效率应用,各级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汇报、亲自使用,带动全省上下广泛使用,让生态环境大数据”行稳致远。

强化“通”:打破信息孤岛,纵向向上打通国家部委、向下穿透至市县及相关企业,横向汇聚21个省直相关部门数据,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数据汇聚共享体系,目前已汇聚132类、近百亿条数据,数据总量超过996T,实现“百川汇海”;

力求“透”:建立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畅通末梢神经,实现扁平化、去中心化、开放式管理,让信息“通透到底”;

激发“活”:推动技术一体化,基于高精度天地图构建了全省生态环境“一张图”,并以“微服务、组件化”技术为支撑搭建全省统一的业务中台,初步实现全省各业务系统、模块与生态云的深度融合,数据的采集更活了,政企互动更活了,企业应用更活了,让信息“活力迸发”;

致力“用”:在全省各层级、各领域广泛开展应用,使我们更进一步地坚持问题、目标和结果导向,引领环境管理转型,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可以实现更加的依法、科学、精准治污,让更多的人、更多的管理对象参与进来,由过去简单的监管和被监管转变为大家相向而行,落实责任。让生态环境决策、监管、服务”智变质变。

五. 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有什么功能?

企业可应用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不见面”审批;法律法规标准等智能查询,获得生态环境业务在线视频教程以及最新的政策技术解读;接受专家常态化在线解答;接受相关部门的连线指导整改;收到对设施异常实时预警提示、潜在违法警示和生态环境管理提示等信息,提前应对;享有生态环境服务超市提供的第三方机构、优秀技术成果以及环境治理供需对接等服务。

六. 如何通过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登入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

首先登陆“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fujian.gov.cn/,找到以下内容,点击进入,再选择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登入。

七. 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有什么功能?

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从2017年上线开始,是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业务动态流转运行、服务和监管平台,采用“一站式”登陆、“一站式”填报,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监督留痕、责任可究”的“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助推福建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转型,实现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上了一个新台阶。

通过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的电子管理计划、电子台账、电子联单等手段实现“严管优服”,让数据多跑腿、企业少跑路。通过海量数据统计分析,可按行业、企业、危险废物类别、钻取、穿透、数据联动分析,细到一企一档,实现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撑,让数据说话。对数据能真正一目了然、一查到底,让数据真正落地、可追溯,为精准监管提供支撑,提高工作效率。

2018年4月以来,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作为“一把手”工程,以应用促建设,通过多次迭代升级,形成2.0版本。基于危险废物可视化管理,利用现代物联网技术,在南平市开展视频监控结合智能电子秤与手机扫码的管理模式,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过程可视化跟踪管理,通过可视化管理实现“看得清楚”,通过可溯源管理实现“查得清楚”,通过可互动管理实现“管得清楚”。切实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要求,助力生态环境部门纪实、真实、准确、动态掌握危险废物信息,提高危险废物信息化、可视化、智能化、科学化管理水平。

第三节 产废单位信息化环境管理

一. 应用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具体流程?

具体流程为:注册——填报产废信息、贮存点信息——填报年度管理计划——属地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产废入库——产废出库(委托利用处置、自行利用处置)——创建电子联单——运行联单。

二. 企业应用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如何分配管理权限?

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要求由企业法人注册成超级用户,通过超级用户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下设多个不同员工、不同权限的子账户,进行相应的角色管理。

三. 如何健全信息化环境管理清单?

根据《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控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生态环境部门应每年定期梳理已纳入环境统计、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监督性监测和日常执法检查等监督管理的固体废物产生单位信息,并将固体废物产生单位信息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建立和不断完善全口径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清单。

四. 哪些环节和重点区域需安装视频监控?

企业可将危险废物产生点、运输通道、贮存间、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称重计量设施、出入口等点位的视频监控纳入信息化环境管理。

五. 企业自建信息化环境监管平台应注意什么?

(1)针对企业自身情况,注重通过信息化提升自身生态环境管理水平,重点突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自行利用/处置的全过程可溯源、可视化管理;将视频监控与福建省生态云平台进行联网共享,做好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防控,并与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互联互通。

(2)企业自建信息化环境监管平台要共享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的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台账数据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管理计划备案等功能,不要重复建设以上功能。

第四节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信息化环境管理

一. 应用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具体流程是什么?

具体流程为:注册——填报许可证信息——许可证备案——填报年度管理计划填报——属地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运行联单——入库——出库利用/处置。

二. 哪些点位需安装视频监控?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过程环境管理的意见(试行)通知》(闽环保固体[2020]16号)的要求,应在厂区物流通道、贮存库、上料系统、中控室、产废点等关键点位安装视频监控,并纳入福建省生态云平台监管。

三. 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如何签收?

要核对实际转移危险废物的类别、包装物、重量、运输车辆是否与联单一致,若一致,许可证单位要及时进行签收,对于联单出厂后 48 小时内一直未签收,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将进行预警;若不一致,要及时报告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并与产生单位进行协商解决。

四. 如何做好电子台账记录?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主要做好以下经营台账记录:一是上传危险废物分析及试验记录;二是要根据每日实际接收、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情况,做好入库、出库台账记录;三是上传设施运行及根据许可证附件中监测方案,落实监测记录;四是上传人员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等记录。

五. 哪些重点环节要安装在线监测?

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危险废物焚烧》(HJ 1038-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1033-2019)等要求,组织开展监测并公开相关信息。如焚烧炉在线监测:主要包括烟尘、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氯化氢等污染因子,以及氧、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燃室和二燃室温度等工艺指标实行在线监测。

第五节 医疗机构危险废物信息化环境监管

一. 医疗机构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哪些?

根据《固废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有关规定,医疗机构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和医疗区化粪池及污水站产生的污泥、格栅渣(以下统称“医疗机构危险废物”)。

二. 落实医疗废物环境信息化监管的对象和时间要求?

根据《固废法》第七十五条、九十条有关规定和省生态环境厅、省卫健委联合制定《福建省医疗废物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闽环保固体〔2019〕12号)、《福建省医疗机构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闽环保固体〔2020〕24号)要求,2020年底前,全省医疗机构危险废物运输、集中处置单位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纳入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监管;2021年底前,全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部以上医疗机构纳入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监管。在此基础上,逐步实现医疗机构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应管尽管”。

三. 落实医疗废物环境信息化监管有哪些具体要求?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卫健委联合制定《福建省医疗机构危险废物信息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闽环保固体〔2020〕24号)文件精神,各级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联合推进有关工作落实。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督促指导运输、处置单位规范做好医疗机构危险废物接收、转移、处置等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逐级汇总、实时更新并与同级生态环境部门实时共享辖区内应纳入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监管的医疗机构清单。

按要求应纳入福建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监管的单位实行清单化管理、实时更新、“应管尽管”。医疗机构危险废物产生、运输、处置单位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具体管理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医疗机构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规范包装、规范贮存,每年申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每日建立管理台账,规范数据填报和移交对接,做到数据真实可靠、可溯源;属于“小箱进大箱”的,应分别建立管理台账、落实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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