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关于危险废物经营的问题
内容:
您好,请问一下,我司为苏州企业,拟租借珠海公司A的厂房建设NMP废液提纯循环利用项目。若厂房所有权属于珠海公司、设备的所有权以及今后的经营由苏州企业进行,请问由哪个主体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是否需要苏州企业在珠海当地开立子公司、分公司才能申请?以上,盼回复,谢谢!
答复单位: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答复内容:
您好,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排除危险特性的物质,不按危险废物管理。获得法定环评批复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可依程序向我厅申办相关事宜。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危废网 | 危废江湖 » 如何办理危废经营许可证?这种情况下:B公司利用自有设备在A公司厂房内处置A公司危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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