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已由 沈阳市辽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沈辽中发改备(2018)4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沈阳中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沈阳中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沈阳近海经济区沈阳再生资源产业园规划七路;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约为54206.29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有危废焚烧生产线,废乳化液、含油废水处理生产线,废酸碱、重金属废液处理生产线,废水处理设施及其他辅助生产设施;建设生产车间、仓储库房、生活办公用房及其他项目所需辅助设施。
2.3 招标范围包含:建筑工程设计(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纸)、工程物资及危废生产设备的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设计施工项目的全部工作。
2.4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为:280日历天(含设计、采购及施工)。
计划开始时间:2019年1月6日
计划竣工时间:2019年10月13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其中: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各阶段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主管部门的批准;
施工质量须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程物资及危废生产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生产工艺流程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和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以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一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同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和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一级】及以上资质 。
3.3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人拟委派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2)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施工负责人:投标人拟委派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为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关于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要求:
(1)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2)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以及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分工、工作任务及范围;
(3)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1 月 12日至 2018 年 11 月 23每日上午 8:30至11:30,下午 13:00至16:30(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其他方式不予受理。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8 年 11 月 12日至 2018 年 11 月 23每日上午 8:30至11:30,下午 13:00至16:30(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注:网上投标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2 月 27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沈阳市辽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辽中区中心街60号,党校后院核算中心楼上) 。
5.2 投标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需在开标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连同投标文件一并密封提交。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视为无效投标。
5.3 未按要求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需携带的其他资料分别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牵头单位)、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被授权人近一年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拟派施工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持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中亚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近海经济区规划七路4号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
邮 编: 110200 邮 编: 100045
联 系 人: 赵伟 联 系 人: 王正航、赵友文
电 话: 电 话: 18802488589 ,18911319329
传 真: 传 真: 010-5936978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wangzhenghang@sinochem.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账 号: 账 号: 0200003319250001750
2018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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