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网 | 危废江湖
当前位置:危废网 | 危废江湖 > 分省资讯 > 全国 > 正文

动态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将免征环境保护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依法设立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其排放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依法予以免征环境保护税。

关于应税污染物适用问题,通知明确,燃烧产生废气中的颗粒物,按照烟尘征收环境保护税。排放的扬尘、工业粉尘等颗粒物,除可以确定为烟尘、石棉尘、玻璃棉尘、炭黑尘的外,按照一般性粉尘征收环境保护税。

关于税收减免适用问题,通知明确,依法设立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堆肥厂,属于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其排放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依法予以免征环境保护税。纳税人任何一个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没有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值,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法不予减征环境保护税。

【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危废网 | 危废江湖 » 动态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将免征环境保护税

赞 (0)
分享到:更多 ()

评论 0

评论前必须登录!

登陆 注册
知道创宇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