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广饶县大王镇高田桥北侧危废处置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523201902000116#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具体技术要求、用途、数量详见附件。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本包招标控制价 |
一个包 | 广饶县大王镇高田桥北侧危废处置项目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招标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具有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投标人近三年(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5个工作日的零点)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4、具备环保部门审批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备收集、贮存、处置污油泥(水)废气滤料等危险废物的相应资质要求,并在县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备案; 5、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类),运输车辆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证件手续齐全;(注:若为省外投标人,应先办理投标人所在省环保厅审批通过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证,详细要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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