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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企业准入关 重庆市2020年计划实现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达40%

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重庆市制定《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下文称《试点方案》),启动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处置试点工作。计划到2020年,重庆市铅蓄电池领域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体系初步建立,有效防控废铅蓄电池环境风险,试点单位在重庆市的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达40%。

试点申报三步骤严把企业准入关 据了解,重庆设定的试点期限为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试点范围为重庆市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及其上级母公司,以及具有废铅蓄电池综合利用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那么企业如何申报试点单位,并获得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记者从重庆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申报试点须通过三个步骤:试点申报及初步审查、集中转运体系建设、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申请及审核。其中,申报材料包括试点工作规划和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初步审查的企业,应按照提交的实施方案建设集中转运体系,集中转运体系建成后,申报单位须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严控环境风险防止铅蓄电池污染

据介绍,《试点方案》还专门设定了铅蓄电池从分类、储存到运输、信息化的管理体系,全程严控环境风险。

《试点方案》要求废铅蓄电池按照环境风险程度进行分类管理。并在收集网点管理方面设置了详细的规定,例如收集网点需满足的10种条件,包括贮存面积不小于5m2,贮存期不超过60天等。

值得一提的是,收集网点可以收集所属行政区域内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这意味着今后生活中的废铅蓄电池处置将更为便捷。

《试点方案》着重指出,收集网点向集中转运点转移指定废铅蓄电池的应当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同时,废铅蓄电池利用处置企业不得接收无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废铅蓄电池。

据了解,本次试点工作将加强对辖区试点单位集中转运点、收集网点的日常监管,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同时,还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鼓励公众对非法收集、非法冶炼再生铅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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