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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在行动丨履职申请促四成垃圾焚烧厂公开飞灰处置信息

根据芜湖生态中心不完全统计,截止2018年7月份,全国已运行垃圾焚烧厂359座。如此众多的垃圾焚烧厂在运行过程中必然会产生大量的垃圾焚烧飞灰(以下简称“飞灰”),飞灰是指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物和烟道及烟囱底部沉降的底灰,富含二噁英和重金属,是每个垃圾焚烧厂必然会产生的危险废物,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处置不当会给环境带来巨大的环境隐患,飞灰处置信息的公开是整个飞灰管理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为了解全国359座已运行垃圾焚烧厂的飞灰处置信息的公开状况,2018年5月,芜湖生态中心观察了各省市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环保局官网、企业官网发现,全国仅22座垃圾焚烧厂主动公开了飞灰监测报告和去处信息。飞灰处置信息的公开情况不容乐观。

因此,芜湖生态中心于2018年7-9月向258个市/区/县环保部门寄出履职申请,申请各地环保部门督促已运行垃圾焚烧厂公开飞灰监测报告和去处信息。截止2018年11月7日,项目团队收到139个环保部门的有效答复,答复率为54%,实际推动150座垃圾焚烧厂被要求公开或将要公开了飞灰监测报告和去处,占337座未公开飞灰监测报告和去处的44.5%。

给予答复的139个环保部门中:有109个环保部门已经督促企业公开或承诺将督促企业公开飞灰监测报告及去处信息;有30个环保部门未督促企业公开飞灰监测报告及去处(其中8个环保部门因客观原因未督促,22个环保部门以各种理由拒绝督促)。

未给予答复的119个环保部门中:其中尚有50个通过电话沟通后表示已收到履职申请,但至今仍未对此作出回应;10个环保部门表示未收到履职申请信件,经电话沟通核实地址并再次寄出信件后仍未给予回应;39个环保部门经电话沟通表示需要核实信件物流信息后再无后文;20个环保部门无法正常取得联系等。

139份履职申请答复概要:

注:“——”表示环保局称企业因生产状态原因导致飞灰处置信息未公开

1、109个环保部门表示已督促或将要督促焚烧厂公开飞灰处置信息

在此次回复中,有19个环保部门表示已督促焚烧厂在各省市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了飞灰处置信息,如六安市环保局、临安市环保局、长兴县环保局、四平市环保局、第八师石河子市环保局等。有49个环保部门表示已督促焚烧厂在各市环保局官网或政府网站公开飞灰处置信息,如杭州市余杭区环保局、重庆市北碚区环保局、大丰市环保局、廊坊市环保局等。在此,芜湖生态中心给这68个环保部门打call。

另还有41个环保部门表示已督促企业通过厂区门口的电子显示屏、公告栏、企业官网或企业官方微博等方式公开飞灰处置信息。欣喜之余,芜湖生态中心也希望这41个环保部门更近一步:能够统一企业公开渠道,督促企业在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开飞灰处置信息,便于公众查看。

2、11个环保部门误解环境信息公开概念

在此次回复中,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称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发布自行监测结果;周口市环保局称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发布焚烧厂污染源信息及飞灰处置去向;鹰潭市环保局未正面给予答复,援引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答复文件称“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将不定期将飞灰检测报告上传到江西省污染源企业自行监测数据上报系统上。”

另外,还有8个环保部门表示所管辖的垃圾焚烧厂产生的飞灰交由危废处置公司处理,并将处置信息申报至各省市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报请当地环保部门审批;但仅有天津市蓟州区环保局督促天津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同时在企业官网公开了飞灰处置信息。

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称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发布自行监测结果

但检索“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及部分地方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发现,查看平台需登录账号和密码,也就是说只有有关企业和环保部门才能查看有关污染物排放信息,而作为普通公众几乎不可能查看到有关排污数据信息。

3、5个环保部门未正面回复履职申请

在此次回复中,有5个环保部门未正面回复履职申请,分别是昆山市环保局、临海市环保局、招远市环保局、秦皇岛市环保局、伊春市环保局。如昆山市环保局称“昆山鹿城垃圾发电有限公司列入苏州市2018年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未列入苏州市2018年土壤环境重点排污单位。”;临海市环保局称“飞灰送往松山垃圾填埋场。飞灰固化块上均贴有危险废物标签,转移过程使用电子联单,并按时保送至环保局备案,可以在台州市危险废物和污泥全过程监控系统中追溯。”,均未提及飞灰监测报告及去处的公开情况。

昆山市环保局未正面回复

4、4个环保部门称无公开依据

在此次回复中,宜兴市环保局、青岛市环保局即墨分局、晋江市环保局、沭阳县环保局均称不属于法律规定公开的信息范围,因此无权要求企业公开飞灰处置信息。

但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中9.1条规定“生活垃圾焚烧厂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自行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明确规定了垃圾焚烧厂对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结果。

青岛市环保局即墨分局称飞灰的信息公开无依据

5、119个环保部门未给予答复

截止2018年11月7日,仍然有119个环保部门未给予任何答复,其中有尚有36个环保部门通过电话沟通确认收到履职申请,并已经交由相关科室处理,但后续仍未对此作出正面答复与说明,如烟台市环保局电话沟通称正式答复需要局长签字才能寄出;湖州市南浔区环保局称交由监察大队在办理;上海市松江区环保局称监测站正在办理。其中有14个环保部门通过电话沟通表示已收到信件,但后续未给出任何回应,如北京市大兴区环保局、重庆市涪陵区环保局、蚌埠市环保局等均称已收到,但至今未给予任何回复或沟通。有15个环保部门经一轮电话沟通后表示未收到履职申请信件,后与其核实地址后重新邮寄信件,仅有5个环保部门给予了答复。有39个环保部门经一轮电话沟通后表示需要核实信件收到情况,但项目团队核实了地址后查看物流信息以及和快递员沟通确认已经送达到当地环保局所在地,如温州市鹿城区环保局、济南市环保局、北京市门头沟区环保局等。20个环保部门官网上提供的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或异常状态,如拨打上海市奉贤区环保局、如东县环保局、江阴市环保局等电话,均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无法取得正常沟通。

在此,芜湖生态中心希望未给予答复的环保局能尽快给予答复,项目团队也将继续跟进关于申请督促已运行垃圾焚烧厂公开飞灰监测报告和去处的履职申请的进展情况。

项目团队观察的各省市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环保局官网和企业官网是最广为所知也是应用最广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渠道,但对于公众,在这3类平台上却很少能看见飞灰处置信息的公开,因此,芜湖生态中心选择履职申请的方式申请各地环保部门督促已运行垃圾焚烧厂公开飞灰处置信息。

可以看出经过项目团队的倡导,加上环保部门和垃圾焚烧企业的努力,依然还存在半数垃圾焚烧厂未能公开飞灰处置信息。

因此,芜湖生态中心建议环保部门和垃圾焚烧企业可以重视飞灰处置信息的公开,克服技术上的困难,全面公开飞灰处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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