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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黄浦建章立制 规范医疗机构垃圾处置工作

据黄浦区消息:近一段时间,黄浦区卫计委收到群众反映,个别医院的垃圾处置不规范,存在垃圾厢房垃圾满溢、各种药瓶、药渣与生活垃圾混放等问题。更有居民担忧,医院若将类似药盒、药瓶等混入普通生活垃圾存放,一旦流入不法分子手中,可能存在”旧瓶装新酒”的风险。

针对群众反映医疗机构垃圾处置不规范的问题,黄浦区卫计委通过走访、实地调研、座谈等多种方式,对全系统的医疗机构垃圾处理现况进行排摸。通过排摸和调研,了解到目前区域内的大部分医疗机构都已按要求执行国家相关文件,特别是对医疗废物都严格按照标准流程进行处置。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未被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等废弃物,由于不属于医疗废物,以往管理文件对此要求不够明确,造成了部分医疗机构处置不够规范。此外,部分医疗机构还面临储存场所设置不达标、有资质的垃圾运输公司较单一、清运频率不够和运输不及时等实际困难。

针对以上问题,区卫计委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着手梳理政策法规,明确规范要求,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上海市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精神,要求区属各医疗机构按要求全面实施垃圾分类管理。

对于调研中发现的重点问题以及以往管理要求不够明确的内容,区卫计委进一步建章立制,明确工作要求,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委属医疗机构医废管理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医疗废物和医疗单位生活垃圾的各自属性和分类,通过健全组织架构,完善长效机制,建立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全面规范医疗机构医废管理,指导医疗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同时明确规范操作流程,落实分类管理制度,分别制定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单,实施相应的分类管理流程。尤其是针对医疗机构使用后且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一次性塑料(玻璃)输液瓶(袋),虽不属于医疗废物,但仍应按照专门类型的垃圾严格管理,统一回收。还要求医疗机构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规范收集暂存,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严格规范暂存场所,不得露天存放。同时,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储存、转运和处置的全过程管理,有效控制风险和隐患。

此外,区卫计委还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专题培训,强化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规范管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的能力,全面推进医疗机构生活垃圾的规范分类工作。

据悉,目前在大调研中发现的关于本区医疗机构垃圾处置工作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达到相关规范要求。下一步,黄浦区卫计委还将联合相关专业机构定期开展现场抽查,实时掌握本区医疗卫生机构医废管理和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全覆盖监管医疗废物和医疗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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