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点睛
违反法律法规
该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了废过滤棉及漆渣(危废代码:900-041-49;900-252-12),却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有关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二)不按照国家规定申报登记危险废物,或者在申报登记时弄虚作假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行为之一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处理结果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贰万元整罚款,并责其5个工作日内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危废网 | 危废江湖 » 以案释法 | 未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这家汽车维修公司被罚2万
评论前必须登录!
登陆 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