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发布2017年10月25日-2017年10月31日行政处罚公示显示,北京大宗伟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被罚款1万元。
通环监罚字[2017]第83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大宗伟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存在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行为。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对不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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