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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来了!四川五年规划77个危废项目、调整13个危废项目!

12月15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四川省危险废物来源广、种类多、数量大,产生量逐年增加,2019年全省产生量约390万吨,同比增长8.3%,位居全国第六位,产生类别涉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6大类中的40种,如我们常见的医疗废物、废铅蓄电池、废线路板等,都属于危险废物。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李银昌在会上通报了我省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情况。他表示,近年来,为加强四川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我们重点围绕“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以下简称“三个能力”)”,重点开展了三个方面12项工作。

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方面

李银昌表示,首先,是把做好疫情医疗废物监管作为重点任务。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建立健全疫情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机制,实现医疗废物和社会源废弃口罩全过程监管。制定“释放现有处置设施能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跨区域联合处置、启用危废设施备用处置”等保障措施,提升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解决部分市(州)医废处置高负荷和超负荷问题。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6.1万吨,含疫情医疗废物3405吨,做到了“应收尽收,应处尽处”。

同时,依法开展危险废物行政许可审批与完成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试点。今年以来,为25家企业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741批次,约60万吨。为31家企业核发废铅蓄电池收集经营许可证,设置收集网点222个,核准收集经营规模70.2万吨/年,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和社会源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难等问题。

此外,四川省还开展了省际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合作。与重庆等周边6省市签订了危险废物联防联控监管合作协议,建立了“五大”协作机制。在全国率先与重庆等4省市建立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打通了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绿色通道”。

截止目前,已通过“白名单”快捷办理跨省转移废铅蓄电池4.7万吨,是2019年废铅蓄电池跨省转移总量的2倍。

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方面

据李银昌介绍,四川省已完成危废处置规划中期调整。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危废和医废处置设施布局,今年12月4日,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中期调整方案》(以下简称《中期调整方案》),在全省规划了19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5个协同处置项目,43个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规划调整13个危废集中处置项目,新增10个医废处置项目。

将危废规划项目建设纳入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实施“月调度,季通报”,下达督办函10件,专项督办4次,现场督导100人(次),强力推动规划项目建设。截止目前,全省已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5个,协同处置项目3个,医疗废物处置项目25个。

处置能力显著提升的同时利用能力也得到全面提升,全省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分别达到70.32万吨/年、11.61万吨/年。相较2017年(规划基准年),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60.96万吨/年,增幅651%;新增医疗废物处置能力6.59万吨/年,增幅131%。全省现有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企业44家,综合利用能力223.57万吨/年,较2017年新增139.46万吨/年,增幅166%。

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方面

李银昌就四项重点工作做了介绍,一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完成《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立法调研,并纳入明年省政府立法计划;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二是持续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在2019年工作基础上,印发了《四川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对化工园区、重点行业企业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施“六查”,力争用三年的时间,总体解决危险废物突出环境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环境风险隐患。目前,全省共排查企业960家,排查问题1073个,正在有序整治。省级完成了12个市(州)、60家企业抽查,发现的200余个问题已按程序移交属地督促整改落实。

三是开展危险废物环境应急演练。依托“天府行动-202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模拟危险废物泄漏事故,开展联合应急处置,着重锤炼省、市、县三级部门生态环境应急队伍,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今年6月-10月,联合公安厅等5个厅局开展了严厉打击涉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联合省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截止目前,全省共查获废铅蓄电池违法犯罪案件21起,涉及205吨废铅蓄电池;查处各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141起,处罚金额229万余元,移交公安机关4起,抓捕犯罪嫌疑人7人。

下一步,按照国家部署及全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安排,我省将全力做好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监管,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要求,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和环境监管,加强分析研判,强化监督指导,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严防因医疗废物处置不当引发疫情扩散。

同时,强力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多措并举,强力推进规划项目建设,到2022年底,新建14个危废项目,新增危废处置能力86万吨/年;新建18个医废项目,新增医废处置能力3万吨/年。加快推进《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立法,制定出台危险废物鉴别、集中收集、利用处置等相关政策和规范,夯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工作基础。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以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联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新闻多一点: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工作,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加快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的短板”。2月23日,省委书记彭清华主持召开省委常委(扩大)会议要求“切实做好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工作”。2019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提升危险废物“三个能力”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部文件要求,全面加强四川省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今年11月30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指导意见》。该意见出台,对压实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破解社会源和中小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题,建立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体系,消除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紧密围绕危险废物 “三个能力”建设来谋篇布局,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指导意见》共5部分19条内容。

一是明确总体要求,到2022年底,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108万吨/年,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达到48万吨/年,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达到210万吨/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15万吨/年;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能力充足、收集全覆盖的危险废物收转运体系和利用处置体系。

二是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了13条工作任务,通过动态建立重点监管源清单、严格项目审查审批、健全收集体系、提升信息化管理、优化处置设施布局、推进项目建设、健全联防联控联治和环境应急处置机制、开展化工园区、历史遗留问题排查整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等多项举措,全面提升危险废物“三个能力”。

三是落实保障措施。综合采取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差别化价格体系、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完善行业技术规范和“专家智库”、加强宣传教育等具体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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