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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花桥街道环卫作业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武汉市江岸区花桥街道环卫作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4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901室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0年09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LC-JA-FW-2020224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0082740-1224

3、项目名称:武汉市江岸区花桥街道环卫作业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249.07(万元)

6、最高限价:1249.07(万元)

7、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包括街道辖区范围内主次干道及社区各背街小巷区域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等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内容。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主次干道《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项目相应的作业能力,第一包(花桥片):至少拥有且不限于3吨及以上洒水车1台、垃圾压缩车3台、湿垃圾车1台、巡回保洁车1台(如果车辆为自有,须提供①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②车辆购买发票;如车辆为租赁,须提供①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②租赁合同或使用证明);第二包(竹叶山片):至少拥有且不限于3吨及以上洒水车1台、垃圾压缩车3台、湿垃圾车1台、巡回保洁车1台(如果车辆为自有,须提供①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②车辆购买发票;如车辆为租赁,须提供①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②租赁合同或使用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有效缴纳凭证材料;

(5)现场查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有无不良记录;

(6)现场查询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无行贿记录;

(7)供应商须出具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无不良行为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8)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书面材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相关信息。

备注: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3)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一年度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一年度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度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其银行资信证明,其中:非自然人的供应商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应由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0年09月18日至2020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4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901室

3、方式: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可详见附件)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合格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0年09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4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901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0年09月25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采购共分2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 WHLC-JA-FW-2020224-1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江岸区花桥街道环卫作业项目(花桥片)

(3)预算金额:568.26万元

(4)最高限价:568.26万元

第2包:

(1)项目包编号:WHLC-JA-FW-2020224-2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江岸区花桥街道环卫作业项目(竹叶山片)

(3)预算金额:680.81万元

(4)最高限价:680.81万元

2、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在中标后须接受采购人的检验,采购人将在中标单位获取中标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中标单位的设备进行现场抽检,具体时间以采购人电话通知为准。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报价,投标、评审和授标均以包为单位,供应商可以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花桥街道办事处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三眼桥路102号

联系方式:027-828600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力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4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901室

联系方式:027-839216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芳

电 话:027-8392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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